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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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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资收入结构的通知

嘉集劳〔2008〕7号
关于调整工资收入结构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调控且嘉阳集团2008年的工资总额基数仍按2005年水平基本不变,为了以丰补欠,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工资结构,从2008年1月起压缩工资性开支100元/人.月。同时,考虑到近年来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公司职工多在矿区外(县城等地)购房居住的实际情况,为缓解物价上涨对职工生活的影响,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管理和技术工人岗位工资及技术津贴;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和误餐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管理人员岗位工资
㈠ 各单位可按人均80元/人.月标准提高管理人员岗位工资。
㈡ 执行时间:2008年1月起执行。
㈢ 列支渠道:工资。
二、提高部分津补贴标准
㈠ 调整的各项津补贴:
1.生日慰问标准由50元/人调整为100元/人,生日慰问必须在生日当月发放。
2.芭沟区域补贴标准由50元/人调整为100元/人。条件是蜜蜂岩至黄村井在册在岗的职工,当月出勤在10天及以上。
3.技术津贴标准:
(1) 初级工由30元/月调整为70元/月。
(2) 中级工由60元/月调整为120元/月。
(3) 高级工由12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
(4) 技师由200元/月调整为350元/月。
(5) 高级技师由400元/月调整为700元/月。
㈡ 执行时间:2008年1月起执行。
三、发放交通补贴
㈠ 发放时间:从2008年1月起给职工发放交通补贴。
㈡ 发放范围:全公司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且在岗职工(不含非全日制用工、公司所属租赁单位工作的职工和个人承租集团公司资产的职工)。
㈢ 发放标准:
按实际出勤天数(不含视同出勤),每个出勤按5元/天计发,但最高不超过100元/月。
㈣ 发放办法:
各单位按上述标准造具发放名册在每月审批工资时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发放。
㈤ 列支渠道:费用。
四、发放误餐补助
㈠ 发放时间:从2008年1月起给职工发放误餐补助。
㈡ 发放范围:全公司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且在岗职工(不含非全日制用工、公司所属租赁单位工作的职工和个人承租集团公司资产的职工)。
㈢ 发放标准:
按实际出勤天数(不含视同出勤),每个出勤按5元/天计发,每人每月最高发放额不超过100元。
㈣ 发放办法:
各单位按上述标准造具发放名册在每月审批工资时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发放。
㈤ 列支渠道:费用。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调整 工资 通知
[ 本帖最后由 太阳石 于 2008-1-11 09:2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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